出国留学体检都是要检查哪些项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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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记录一下我体检的过程,给飞友们参考参考。

1、体检的地址

和bbs说的差不多,在和平里医院旁边。我坐出租车去的,开始的司机居然不知道北京出入境检疫局在哪里,说和平里医院才知道。去到那里看到一栋建筑物标记着国际旅行者保健服务中心什么的就是了,应该挺好找的。去的时候要空腹,尽量早去,人还是不少的,我8点半到的就已经有人排队了。

2、体检需要准备的东东

2张照片(2寸黑白彩色都可),笔,身份证,学校发的健康表,钱(去美国的默认检查费用是422.4元,如果有的学校有特殊要求估计价格会高一些)。

特别提醒:由于要抽血,注意早上空腹去体检。

特别推荐:由于体检结果要3个工作日之后的下午才能领?建议大家周一或者周二上午去体检。

说明:a.护照可以不带,没有必要,除非你没有身份证了

打针的时候医生会核对照片,据说有人冒名顶替

b.两张照片一张在体检表上,一张在一个小本本上

c.关于体检费后面有详细说明,最好多带点钱。

d.如果你以前体检过,这次只是加打几个疫苗,记带上你上次开的打疫苗黄本本。

e.北大校内那个疫苗卡基本没有用。

f.如果你要填写美国学校免疫表记得带。

g.带上献血证如果你义务献过血,这样据说可以少扎一下。

3、体检的过程

(1)填健康申报表

这是非典之后新增的项目,一张表格填个人信息,很简单。

(2)取体检表

填好健康申报表之后拿到2号接待窗口,说明自己出国的目的(留学)、前往国家(美国),如果学校有特殊的检查项目(如PPD)也要说明,如果没有就是按照默认的项目体检。领到一份体检表格,里面有几张表格,也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中英文均可。

(3)交费

填完体检表格之后到里面的交费窗口计价收费,检查项目包括:X光检查、心电图、血液检查、全身检查和免疫注射(默认打两针,MMR和白喉破伤风)。

(4)体检项目

X光检查和血液检查在一楼,血液检查改了,只抽静脉血而不抽指血,所以带去的献血证没用了。静脉血还要抽两管,ft,感觉比一般的血液检查复杂,血液的量要这么大。血液检查比较慢,人也很多,我是最后才做的。X光检查很简单,就是做一个胸部透视。心电图、全身检查和注射在二楼。心电图在你胸部、手腕和脚腕夹一堆夹子,呵呵,我还以为会被电一下呢,什么感觉都没有,很快就搞定了。全身检查比较不爽,碰上有单位来体检的人,居然体检的优先,轮到我的时候被4个体检的人插队了,白白多等了半个小时。全身检查其实就是测个血压和心率,其他身高体重和视力都是自己报的,体检的医生很轻松就盖了一堆pass章,感觉真是随意啊,而且那个医生的服务态度还不太好,很不耐烦。注射的时候要看身份证,是左右臂各一针,MMR的有效期是11年,白喉破伤风是1年。注射之后医生会给你一个黄皮的国际旅行者免疫注射证,就是被扎过的证明了,^_^。

体检的项目不多,可人不少,还赶上有人体检,所有项目完成都9:40了。回到一楼大厅,把体检表格、免疫注射证、学校发的体检表和一张2寸相片放到信封里,交到1号接待窗口即可,会送你一个旅行者药盒,里面有体温计和常用药,呵呵,看bbs精华区以为不送了,现在看来还不错。需要等5天才能拿结果,而且取结果必须下午去,上午不办理。

4.附录-常见中英文翻译 Contraindication 禁忌征候

Hepatitis 肝炎 Gum 齿龈

-A甲肝-B乙肝 Sinusitis 窦炎

Measles 麻疹 Appendectomy 阑尾切除术

Mumps 腮腺炎 Tonsillectomy扁桃体切除术

Rubella 风疹 Hernia 疝气、脱肠

Tetanus 破伤风 Insomnia 失眠

Diphtheria 白喉 Asthma 哮喘

Tuberculin 结核菌素 Tuberculosis 肺结核

Vermicelli(Chicken Pox)水痘Palpitation 心悸

Scarlet fever猩红热 Cyst 囊肿

Chicken pox 水痘 Jaundice 黄疸

Malaria 疟疾 Intestinal 肠的

Polio 脑灰质炎 Genitourinary泌尿生殖的

Diarrhea 痢疾、腹泻 Syncope 昏厥

Cramp 抽筋 Extremities 手足

Cardiovascular心脏血管的 Serology血清学

全国主要地区的出国体检中心地址

全国卫生检疫机构

北京卫生检疫总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安北里二区4号     

北京卫生检疫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 

首都机场卫生检疫局北京朝阳区机场南路东里19号      

天津卫生检疫局  天津市溏沽区新港滑船坞50号       

秦皇岛卫生检疫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66号        

西安卫生检疫局  陕西省西安市和平门外李家村建东街3号   

青岛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青岛市德县路9号

贵阳卫生检疫局  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沙坡路四栋2—22号  

二连卫生检疫局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新华街021600

呼和浩特卫生检疫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路小府村 

满洲里卫生检疫局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二道街117号     

昆明卫生检疫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38号

郑州卫生检疫局  河南省郑州市荷香路5号        

重庆卫生检疫局  四川省重庆市长江二路8号      

乌鲁木齐卫生检疫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8号 

武汉卫生检疫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阅马场长湖小区10号楼 

九江卫生检疫局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路68号        

太原卫生检疫局  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6号        

洛阳卫生检疫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115号    

兰州卫生检疫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48号      

防城卫生检疫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区     

南宁卫生检疫局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0号     

梧州卫生检疫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新兴一路5号    

樟木卫生检疫局  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樟木口岸     

安庆卫生检疫局  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245号     

成都卫生检疫局  四川省成都烟袋巷58号         

南昌卫生检疫局  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西路73-75号      

长沙卫生检疫局  湖南沙市建湘中路357号    

芜湖卫生检疫局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山276号       

南京卫生检疫局  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0号       

镇江卫生检疫局  江苏省镇江市桃花坞路96号        

张家港卫生检疫局 江苏省张家港区镇            

上海卫生检疫局  上海市哈密路1701号           

宁波卫生检疫局  浙江省宁波市柳汀街146号        

舟山卫生检疫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舟山大厦8楼      

温州卫生检疫局  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2号        

杭州卫生检疫局  浙江省杭州市老浙大直路17号       

福州卫生检疫局  福建省福州市河西路3号         

厦门卫生检疫局  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6号        

绥芬河卫生检疫局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兴隆路        

哈尔滨卫生检疫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76-1    

集安卫生检疫局  吉林省集安市迎宾路11号         

图们卫生检疫局  吉林省图们市友谊街173号        

丹东卫生检疫局  辽宁省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1号      

大连卫生检疫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号      

营口卫生检疫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     

沈阳卫生检疫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路集贤街48-1号     

烟台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27号      

连云港卫生检疫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山路57号        

南海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南海市桂城南海大道卫检大楼    

肇庆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肇庆市古塔南路第一栋       

容奇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顺德市容奇港           

清远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清远市南步路45号         

佛山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佛山市火车站联检大楼       

汕尾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汕尾市春晖路           

中山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港           

梅州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梅江区江南新中路         

黑河卫生检疫局  黑龙江省黑河王肃大街147号        

同江卫生检疫局  黑龙江省同江江市南一路         

龙口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龙口市环海路18号         

威海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威海市昆明路9号1号        

岚山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佛海路         

石岛卫生检疫局  山东省荣城市沿河路39号         

南通卫生检疫局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13号        

拉萨卫生检疫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森廓北睡18号      

东莞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东莞市城区西二环路        

大铲卫生检疫局  深圳市蛇口海滨邮局李淑芬转大铲卫生检疫局

汕头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汕头市大健路11号         

湛江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湛江霞山人民东一路11号      

三亚卫生检疫局  海南省三亚市外贸路14号         

海口卫生检疫局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77号        

江门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江门市北街良花新村东6号     

广州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广州市广园路景秦直街东二巷2号   

拱北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侨光路26号       

深圳卫生检疫局  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船坞街1号      

桂林卫生检疫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崇信路6号      

北海卫生检疫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四川路31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

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

3.部标代码:14313。

4.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电话:0771-5602090.。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等。

2.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单招要求不低于156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单招要求不低于163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4.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买。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但医学技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只能升入专业名称一致的医学技术类本科专业,不能升入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类本科专业。

第八章 附则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

****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

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616464 2847911

网址: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