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正规医院-梅州癫痫医院
2013年梅州市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了面试,现在要去体检,想问一下,体检的项目一般有哪些?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幼儿园关于防溺水的演讲稿(通用8篇)
演讲稿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为主,是为演讲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演讲稿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演讲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关于防溺水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1
大家好!
我是,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珍爱生命之防溺水”。
如今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天气渐渐地变暖,炎炎的夏季即将到来,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夏季都有许多溺水事故发生。记者在网上点击“中小学生安全”字样,很快出现了数条信息,其中不乏一些血淋淋的事件和数据。中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人员在发布会上曾透露,溺水占亡人数的43.59%,居第一位。
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为了确保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摸不到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游泳。
2、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呢不过逞能,不要贸然跳水或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或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3、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4、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运动,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5 、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同学们,珍爱我们的生命吧,珍爱生命就是珍惜生活的每一天!珍爱生命你会看到一个灿烂而美丽的世界!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2根据xx市学校安全年“一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本月是安徽第四个“全省中小学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我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进行宣传,增强了你们的安全意识。但游泳,是广大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一、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儿童伤害亡只是伤害的冰山一角,在每一位亡者背后,还有着上百儿童因此而终身致残。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二、游泳安全要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域、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或熟悉水性的人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3、游泳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4、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
5、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6、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7、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三、 溺水的急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溺水者,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综上所述,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3目前天气还很热,个别学生 会有去游泳消暑的想法,希望每一个同学牢记这句话:“生命安全 高于天,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 游泳中的安全 常识。
一、游泳小常识:(五点)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 (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
3、参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二、游泳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该相互关照、相互关心,而不应该相互嬉水,或捉弄对方。一起去游泳,如果有人提前上岸,要告诉同伴,一起去游泳应该一起回家。
2、凡是到天然游泳场所(如江河、水塘、水库)游泳,应该有家长 、亲人的带领。特别强调初学者不要到野外去游泳。
3、要注意休息,不要长距离游泳,不要远离伙伴。如果感到身体不适,要告诉同伴并上岸休息,在岸上观看同伴游泳,留心他们的安全 。
4、中小学生 不游潜泳,更不能相互攀比潜水的时间谁更长,潜水的距离谁更远。这样做很容易发生危险。
三、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及自救。
1、抽筋:是肌肉不自主的强直性收缩,水温过低或游泳时间过长,都可能引起抽筋,发生抽筋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不惊慌。
2、一般处理办法。
(1)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应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
(2)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且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同伴时,应向岸边呼救,千万不要慌张。
再次强调: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抽筋,都先向同伴或其他游泳者呼叫:“我抽筋了,快来人呀!”
四、溺水的急救:
*发现溺水者如何将其救上岸。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绳索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大人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溺水者因为逃生潜意识会挣扎、会勒紧救护者,救护者应有充分准备、并避免。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 。”这也是学校为什么要强调学生 去游泳要由家长带领。
五、面对洪水时如何应对:
1、发洪水时应注意往高处逃;
2、尽力躲避大浪;
3、尽量抓住浮托物;
4、挥动鲜艳衣物呼救;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4尊敬的各位xx:
大家好!
时近盛夏,天气越来越炎热。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多有发生,由此给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带来的是抹不去的伤痛,教训也尤为深刻。为积极落实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溺水事故的再度发生,在此,我代表幼儿园向全体师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池塘、河沟、水库中游泳、嬉水;不得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水游泳;不得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边玩耍、游泳。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走河边、沟沿,不走偏僻的道路,回家时要结伴而行;不在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不要到河沟、池塘、堤坝边洗手、洗脚;大雨天不靠近河流,不强行过沟过河;当自己特别心爱的物件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打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从我做起,严守幼儿园纪律,坚决不玩水。小朋友们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同学冒险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四、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千万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
五、任课教师进班后,第一件事必须认真清点到班人数,如有学生缺勤,教师要在班内调查学生去向,同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协调查找,要做到课有人上,学生去向有人查询。
六、班主任要争做学生的安全宣传员,认真开展好“离校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每周每天要确定一个重点和一个主题,让短短的离校前一分钟为学生放学前敲响一次警钟。
最后,再次提醒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小朋友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让我们行动起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谢谢大家!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5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炎热的夏天已经到来。凉爽的海滨、流淌的河流和小溪给人们带来了快乐和舒适,但也隐藏着安全危机。去年5月至9月,全省各地共有89名中小学生和儿童于游泳溺水,其中78%是农村地区溺水造成的,52%是本地人造成的,41%是流动人口子女造成的,85%是中小学生造成的。今年5月20日,周(男,13岁,临海市东城中学7年级6班)在临海市东城镇东西店村燕仓旁的一个水池中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亡。在掌握游泳技术的情况下,夏季游泳时要记住以下安全点:
1.下水前观察游泳场所的环境。如果有危险警告,你不能在这里游泳;
2.不要在坑、池、塘、沟、河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3.在大人陪同下在安全的地方游泳;
4.游泳时不要在水里玩,在江河湖海中游泳,有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此时游泳者应保持冷静,从容自救;
5.不要在未知情况下潜水;
6.假期期间,家长应加强监管,提醒孩子任何时候都不要在危险的地方玩耍和嬉戏。如果条件允许,请带孩子去标准游泳池游泳。祝同学们暑假愉快!
大家好!
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暑期也即将来临,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学校在x月x日给每位同学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希望每位同学在家里和自己的父母认真学习。在此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走河边,沟沿,不走偏僻的道路,回家时要结伴而行。
二、用学会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从我做起,听从长辈教导,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玩水。
四、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五、如要游泳要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六、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水,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毕!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6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首先向八年级组篮球赛中受表彰的班级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向为这次活动辛勤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表示衷心感谢。比赛虽然结束了,但你们团结拼搏、勇于进取的 精神 不能丢,希望你们把这种 精神 带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我们毕业班同学前期经过了体育、理化实验中考考试,经过了安庆市“一模”“二模”检验。幼儿园为了缓解同学们当前的学习压力,更好的释放自己,调剂自己,安排本周举行“毕业班趣味运动会”,希望毕业班同学要积极参与和准备。下面利用今天晨会的机会 为大家 做个“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题 讲话 。
上周部分班级已上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班会,董校长在上周国旗 讲话 对防溺水等安全也做了强调。5月16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近期发生多起中小幼儿溺水事故的紧急通报,下面我把教育部相关通报内容告知大家:5月11日(星期六)上午,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二幼儿在东江边烧烤时,1名幼儿不慎落水,4名同学施救,造成5名幼儿溺亡。同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大盛镇林角村3名小幼儿到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一水塘玩耍时溺亡。同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油田中学4名幼儿结伴到河东镇油田华裕河段游泳时溺亡。5月12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沙河铺乡小学5名幼儿到沙河铺乡史河橡胶坝附近游泳时溺水,导致4名幼儿溺亡。同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2名小幼儿和1名初中幼儿在东兴区中山乡下河游泳时溺亡。
短短两天时间内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幼儿溺亡,令人十分痛心。再次给中小学安全敲响了警钟。
同学们可注意到:这5起义务教育阶段幼儿溺水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都发生在周末;都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都发生在幼儿自行结伴下水游泳时,有的是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
同学们:进入5月份后天气逐渐转热,江河沟池塘水上涨,周末幼儿时有擅自到江河沟池塘去捕鱼虾和游泳的现象。为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幼儿园近期将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主题开展“8个一”安全教育活动。
1、各班在小黑板上每周要出一期“防溺水的警示语或防溺水小知识”;
2、广播站每周要开一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专栏;
3、全体幼儿要观看一次“防溺水宣传片”;
4、在校园内悬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横幅;
5、开展了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国旗下 讲话 ;
6、各班上一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班会课;
7、在幼儿园中心河道边设立了一个:“严禁接触河水”的警示语;
8、分发《致幼儿家长一封信》,这封信主要把预防溺水作为一个重点内容。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7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炎热的夏季即将到来。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时有幼儿溺水事件的发生。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每年有1.6万名中小幼儿非正常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幼儿于溺水、交通或食物中毒等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其中溺水事件已成为造成17岁以下人群非正常亡的`首要因素。近期就有多起溺水事故发生:仅4月27日一天就有三起溺水事故导致六名幼儿亡,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4名初三年级幼儿在云中河戏水时溺亡。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小学1名幼儿在游泳时溺亡,路口中学七年级幼儿吕佳在施救落水的小幼儿时溺亡。美好的生命却被无情的河水所吞噬,令人惋惜更令人痛心。
夏天因为天热,大家都愿意到水边玩耍、游泳,往往这时,同学们就忽视了危险就在身边,最终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尤其在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水无情,但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故是可以防止的。
今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是我市的中小幼儿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月,今天,老师代表幼儿园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六条要求,请同学们严格遵守: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幼儿不擅自下水施救。
幼儿园防溺水的演讲稿 篇8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
夏季即将来临,各地已处于中小幼儿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溺水是我省中小幼儿伤亡的重要原因,以往惨痛的教训,引起我校 领导 的高度重视。于是今天上午召开全校师生参加“预防溺水、珍惜生命”签字仪式,希望各班在本周内上好“预防溺水、珍惜生命”的主题班会课,教育幼儿牢记惨痛教训,严格要求自己,预防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提高教育效果,幼儿园特向各位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各位同学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任何涉水危险活动,不靠近危险、陌生的水域。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美好的生命只有一次,保证生命安全、人身健康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关系到家庭、幼儿园、社会的和谐。每一起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都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任何同学都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幼儿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要求所有幼儿做到游泳“七不”: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有家长监护、陪同的也一定要注意安全。
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防范,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请各位家长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安全防范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五、要游泳就到有资质的游泳馆学习。
学会并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掌握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学会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六、在增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好宣传、监督和说服工作。
发现身边同学有私自外出游泳想法时,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告诉老师和家长。发现有幼儿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你们的同学,请你们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018梅州省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辩论反方辩论稿
反方:
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一辩陈词
主席、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立于道德之上,发出了令人为之一振的的高呼。诚然,我国是一个崇尚道德、正义、文明的国家,面对老人跌倒,我们必须立即给予帮助,甚至不应当出现诸如“该不该”、“要不要”、“能不能”的争论。然而,如今,这样的问题却在我国社会上引发了热议,然而,如今,在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土之上,连续发生了多起正义与邪恶,善良与丑恶被颠倒的事件。当发扬道德成为了一种冒险,我们犹豫了,踌躇了,决定了,老人摔倒不应该扶,我们就是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吗?不是的!老人摔倒后不应该扶,是今时今日,我们得出的理性思考!
第一:首先要说明的是,我方支持老人摔倒不应该扶,并不是说老人摔倒要视而不见。扶在辞海中解释为“搀,用手支持人或物,使不倒”,(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将其理解为“扶起我们的传统道德”,况且道德也不是简简单单说“扶”就起的)。扶起摔倒老人只是一种帮助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却不是最佳的办法,为何这么说,我会在接下来的陈述中解释。我方支持老人摔倒后给予更恰当的帮助,比如拨打120,联系其家人,等待专业人士的援救。
第二:老人摔倒的原因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及癫痫发做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不当的搬动易造成二次损伤。对方辩友认为老人摔倒就应该搀扶,未免太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对方辩友可不要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啊!
第三:同时,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不是我们不想给予帮助,有不敢的成分,不是我们道德上的退步,却与社会体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敢搀扶跌倒老人,是一种淤积已久的“社会病”。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江苏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广州梅州的林春绪案,江苏南通的殷红兵案?伴随着恩将仇报的见义勇为、惹祸上身的助人为乐,传统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我们却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此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
攻辩小结
第一、(不应该受个案影响)对方辩友站在传承、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出发,认为不能因为一个彭宇案,不能因为有部分以德报冤素质不高的老人存在,就因噎废食。对此,我们非常赞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助人为乐是我们的优良品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去实践。但是,一腔热血固然重要,方式方法更为关键,对方辩友太纠缠于细枝末节,未免犯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病。要知道,重塑人们助人为乐的信心和善良感,需要全社会重视,需要依靠法律的武器,需要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去弘扬正气,驱除邪气。仅靠一两个彭宇,前赴后继,盲目地扶,这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究竟会有多大帮助?
第二,(绝对不是不帮)按照医学的原理,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千万不要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好心办坏事。
第三,(换算衡量人的生命价值)我提醒大家,要帮助别人,也要保护自己。要知道,放任邪恶,让邪恶得逞,无疑等同于助纣为虐。
防患于未然,教育,减少摔倒,在倒下之前去扶。
四辩总结
感谢对方辩友滔滔不绝的辩论,现在我来指出对方辩友几个偏颇之处。好,接下来就由我方来阐述为什么在当今社会老人摔倒不该扶。
首先,.我们从直接用手扶起老人的角度来说,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在扶老人这件事上,万万不可鲁莽行事。大部分的人都不具备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请注意是技能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知识。扶起摔倒的老人,本质上来说是希望能够帮助老人。但是我们试想一下,老人摔倒时,一个不具备急救技能的人仅凭一时的热血把老人扶起来,结果,老人却因此加重病情甚至因此亡,这时,我们还能够说扶起老人是帮助老人吗?!在这种情况下,在坐的各位还认为看到老人摔倒时应该将老人扶起来吗?!我们都非常的清楚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由此可见,我们已经清楚地明白,当发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刚才对方辩友着重所谈的非直接字面意义上的扶。对方辩友说到即使不直接用手扶老人也可以采用打120等方式,但是我们考虑一下,当今社会,好心遭恶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看见有人摔倒于是打120求助,跟着去医院可能会被说成是加害者的愧疚心作祟,仅仅打个求助电话就离开现场,做贼心虚的帽子又扣了上来。更悲哀的是连法院这种公正无私的司法机构都从“常理分析,根据生活经验所得”认为非加害者无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帮助受伤者,从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彭宇和许云鹤式人物。一个又一个让人心寒的案件不断使公众的助人之心和友爱之心渐渐冰封。仅彭宇之案就使整个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试问,我们还有多少个三十年的空间可以倒退?
但是大家请不要责备我们,我方今天场上所说的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们冷血或者漠然,而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恐惧。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背后还有年迈的父母将来还有伴侣和年幼的孩子,我们承认我们害怕,我们害怕自己的好心变成了伤害自己连累家人的过错,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徐老太式人物的出现让我方认为不该在法律制度未完善之前,冒着使整个家庭背负起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大滑坡的危险扶起摔倒的老人。
不过我们要满怀希望,相信在党的带领下,在未来,法律和医疗制度将会更加完善,到了那个时候,骗子将无处可骗,无处可躲,到了那个时候,人们看到摔倒的老人时优先考虑的是怎么给予帮助而不是害怕被骗子伤害,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不会再害怕家里年迈的父母因为我们帮助摔倒的老人而背负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在当今社会,为了不让许云鹤或彭宇等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为了不让人们的心变得更寒凉!我方坚持认为,在当今社会,当看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辩论赛(正反方)
正方:老人摔倒该扶
一辩陈词
尊敬的主持人、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正方一辩。关于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对扶字的意思做进一步阐述。所谓扶是指扶助、扶持、帮扶、救扶伤。如果单纯的认为扶就是把人从地上拉起来,那样的理解就过于狭隘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浩浩5000年历史,尊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方的观点是老人摔倒了陌生人绝对该扶。为什么呢?
首先,摔倒的是老人,他不是青年人,更不是少年小伙子。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在皇帝眼中有两种人必须毕恭毕敬,一是自己的父母,二是天下的老人。古代对老人的尊崇可见一斑。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相对古代,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其次,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再次,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朗朗乾坤,不尊不孝,子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最后,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李逵鲁智深等英雄好汉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的陈词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谢谢各位观众!
攻辩小结
听了对方辩友的辩论才知道什么叫唇枪舌剑,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滔滔不绝,听了我方的辩友才知道什么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辩友的观点新颖独特,见解独到,论证更是结构严密,无懈可击,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很多逻辑错误,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能挑出三处进行论述。
逻辑错误之一,对扶字的认识过于狭隘。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只有自己亲自把他拉起来才算扶,这个理解实在是太狭隘了。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就像一个人掉进河里难道只有游泳去救才算救,驾着船去救就不是救了?在此,我方辩友的认识可谓是全面而准确。
逻辑错误之二,对时空的认识上又有偏差。此刻不去扶,等会儿扶起来就不是扶了吗?就向一个人生孩子,她此刻没有生下来,但是最终她还是生了,你能说她美声孩子吗?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方辩友是更胜一筹。
逻辑错误之三,对陌生人这个词的判定。首先,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所有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正是那句话,四海皆兄弟,天涯若比邻。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什么要强制性的把尚不认识的人一上来就判了刑?试问在你身边的所有的朋友和同学,哪个不是从最初的陌生人转化来的?还有句古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你敢说在未来你要拒绝与所有陌生人说话吗?从刚才的讨论可以看出我方辩友眼光高远,胸怀广阔,不失为龙的传人。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说存在讹人这一说法。那请问中国老头的总数有多少,摔倒的有多少,讹人的老头有几个,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一目了然,不足百万分之一,难道对方辩友在教导我们什么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吗?那多谢了,我方辩友在这一认识上更加科学客观!
我的总结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
四辩总结
大家好,我是正方四辩,经过刚才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战,我相信大家对老人摔倒陌生人是否该扶有了自己一定的见解,我在这里重申我方观点“老人摔倒我们应该去扶”,扶是人的善良本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连跌倒的老人都没有人扶的话,那么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在,慢慢的就是去了意义,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虽然社会现象也让不少做好事的人吃了亏,那么是不是说你会因为一次失恋就一辈子不去谈恋爱了还是因为这次说错话就永远不说话而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错误吗?不扶是道德的沦丧,社会倒退,全社会鄙视与唾弃的行为,大家应该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让几个偶发的反面事例误导。我相信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反咬一口,所以不管怎样,坚决要扶跌倒的老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对方辩友认为怕老人讹而不扶,这是一种怕惹麻烦的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危难之中显身手,关键时刻才能证明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人性的光辉正是在特定的时刻才显示出其伟大。
对方辩友认为怕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在这点上我方一辩已经反复说过对扶字的界定,刚刚对方提到的只有自己亲自扶起来把人扶起来才算扶,这种理解未免过于狭隘,一个人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 另外,你们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去扶,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法律也没有规定你一定要吃饭一顿吃多少吃什么啊,所以法律没有规定的并不是我们不用去做的,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的条文,我们人还会受到道德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我们说,中华美德源远流传,难道历史上就没有过不尊老的现象嘛?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当前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因为前进途中这么一个小小的绊脚石而止步不前,议论纷纷。构造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相互信任。谢谢大家!
反方:
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一辩陈词
主席、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立于道德之上,发出了令人为之一振的的高呼。诚然,我国是一个崇尚道德、正义、文明的国家,面对老人跌倒,我们必须立即给予帮助,甚至不应当出现诸如“该不该”、“要不要”、“能不能”的争论。然而,如今,这样的问题却在我国社会上引发了热议,然而,如今,在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土之上,连续发生了多起正义与邪恶,善良与丑恶被颠倒的事件。当发扬道德成为了一种冒险,我们犹豫了,踌躇了,决定了,老人摔倒不应该扶,我们就是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吗?不是的!老人摔倒后不应该扶,是今时今日,我们得出的理性思考!
第一:首先要说明的是,我方支持老人摔倒不应该扶,并不是说老人摔倒要视而不见。扶在辞海中解释为“搀,用手支持人或物,使不倒”,(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将其理解为“扶起我们的传统道德”,况且道德也不是简简单单说“扶”就起的)。扶起摔倒老人只是一种帮助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却不是最佳的办法,为何这么说,我会在接下来的陈述中解释。我方支持老人摔倒后给予更恰当的帮助,比如拨打120,联系其家人,等待专业人士的援救。
第二:老人摔倒的原因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及癫痫发做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不当的搬动易造成二次损伤。对方辩友认为老人摔倒就应该搀扶,未免太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对方辩友可不要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啊!
第三:同时,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不是我们不想给予帮助,有不敢的成分,不是我们道德上的退步,却与社会体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敢搀扶跌倒老人,是一种淤积已久的“社会病”。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江苏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广州梅州的林春绪案,江苏南通的殷红兵案?伴随着恩将仇报的见义勇为、惹祸上身的助人为乐,传统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我们却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此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
攻辩小结
第一、(不应该受个案影响)对方辩友站在传承、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出发,认为不能因为一个彭宇案,不能因为有部分以德报冤素质不高的老人存在,就因噎废食。对此,我们非常赞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助人为乐是我们的优良品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去实践。但是,一腔热血固然重要,方式方法更为关键,对方辩友太纠缠于细枝末节,未免犯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病。要知道,重塑人们助人为乐的信心和善良感,需要全社会重视,需要依靠法律的武器,需要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去弘扬正气,驱除邪气。仅靠一两个彭宇,前赴后继,盲目地扶,这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究竟会有多大帮助?
第二,(绝对不是不帮)按照医学的原理,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千万不要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好心办坏事。
第三,(换算衡量人的生命价值)我提醒大家,要帮助别人,也要保护自己。要知道,放任邪恶,让邪恶得逞,无疑等同于助纣为虐。
防患于未然,教育,减少摔倒,在倒下之前去扶。
四辩总结
感谢对方辩友滔滔不绝的辩论,现在我来指出对方辩友几个偏颇之处。好,接下来就由我方来阐述为什么在当今社会老人摔倒不该扶。
首先,.我们从直接用手扶起老人的角度来说,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在扶老人这件事上,万万不可鲁莽行事。大部分的人都不具备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请注意是技能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知识。扶起摔倒的老人,本质上来说是希望能够帮助老人。但是我们试想一下,老人摔倒时,一个不具备急救技能的人仅凭一时的热血把老人扶起来,结果,老人却因此加重病情甚至因此亡,这时,我们还能够说扶起老人是帮助老人吗?!在这种情况下,在坐的各位还认为看到老人摔倒时应该将老人扶起来吗?!我们都非常的清楚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由此可见,我们已经清楚地明白,当发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刚才对方辩友着重所谈的非直接字面意义上的扶。对方辩友说到即使不直接用手扶老人也可以采用打120等方式,但是我们考虑一下,当今社会,好心遭恶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看见有人摔倒于是打120求助,跟着去医院可能会被说成是加害者的愧疚心作祟,仅仅打个求助电话就离开现场,做贼心虚的帽子又扣了上来。更悲哀的是连法院这种公正无私的司法机构都从“常理分析,根据生活经验所得”认为非加害者无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帮助受伤者,从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彭宇和许云鹤式人物。一个又一个让人心寒的案件不断使公众的助人之心和友爱之心渐渐冰封。仅彭宇之案就使整个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试问,我们还有多少个三十年的空间可以倒退?
但是大家请不要责备我们,我方今天场上所说的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们冷血或者漠然,而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恐惧。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背后还有年迈的父母将来还有伴侣和年幼的孩子,我们承认我们害怕,我们害怕自己的好心变成了伤害自己连累家人的过错,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徐老太式人物的出现让我方认为不该在法律制度未完善之前,冒着使整个家庭背负起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大滑坡的危险扶起摔倒的老人。
不过我们要满怀希望,相信在党的带领下,在未来,法律和医疗制度将会更加完善,到了那个时候,骗子将无处可骗,无处可躲,到了那个时候,人们看到摔倒的老人时优先考虑的是怎么给予帮助而不是害怕被骗子伤害,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不会再害怕家里年迈的父母因为我们帮助摔倒的老人而背负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在当今社会,为了不让许云鹤或彭宇等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为了不让人们的心变得更寒凉!我方坚持认为,在当今社会,当看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梅州驾照可以在深圳换证吗
梅州驾照可以在深圳换证。
驾驶证报考条件如下:
1、年龄符合要求。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2、三年内没有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的,或者没有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况的;
3、身高符合车型要求、视力不色盲、听力正常。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以及城市公交车和货车等一系列车型,身高要达到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身高要达到150厘米以上。大型客车和牵引车以及城市公交等车型的准驾车型,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要达到视力表5.0以上。申请中小车型的准驾车型,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4、肢体、躯干上肢双手拇指健全,其余每只手其他必有三指健全,上下肢体运动功能正常,躯干、颈部无运动障碍。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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